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府辦〔2017〕161號)的要求,為加快推進學院生活垃圾分類與源頭減量制度的實施,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強化學院在落實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的示范帶頭作用,培養全校師生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包括: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包括: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廚余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宿舍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后勤處安排越溪環衛所處理。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證照齊全的專業人員集中回收。廚余垃圾學院委托專業公司專門處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放置在紅色垃圾桶,收集后交物業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工處、團委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后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