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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資金項目管理,構建科學高效的運行機制,提升項目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推動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相關實施條例,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庫是對申請使用各類資金項目進行收集儲備、評審論證、擇優排序和預算編制的數據庫。除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以外的預算支出均應以項目形式納入項目庫,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預算支出。
第三條 項目庫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項目庫建設與管理應當緊密結合學校教育事業的中長期規劃與年度工作計劃,緊密圍繞學校重點工作,將有限資金聚焦于對學校整體發展具有決定性影響的關鍵項目上,致力于破解阻礙學校發展的核心難題,進而提升資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二)科學論證,擇優入庫。項目申報與遴選由學校統一部署,逐級申報。項目需經市場調研和論證分析,確保論證科學嚴謹,方案可行。審核時,依據既定流程和標準嚴格遴選項目,優選后納入項目庫管理。
(三)分步實施,滾動管理。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綜合考慮緊急程度、預期效益等因素,科學確定建設優先級,分步實施。在建項目完成后,項目庫及時調整更新,添加新項目,確保持續滾動優化。
(四)全程監管,追蹤問效。項目申報、入庫及實施階段,須嚴格遵循財政政策和學校經費使用規定。為確保項目資金的安全、規范及有效使用,學校和歸口管理部門將對項目的執行過程進行全程的責任監管和追蹤問效,力求保證項目建設取得預期的成效。
第四條 根據項目條件、性質及進展,分為儲備項目庫和建設項目庫。儲備項目庫依據學校發展規劃優選;建設項目庫則列入年度預算方案。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財務處主要職責:
(一)制訂項目庫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負責學校總項目庫管理,根據項目儲備和使用情況,協助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項目新增、調整和退出;
(三)監督項目預算執行,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編制調整方案;
(四)監督指導項目歸口管理和申報部門(單位)的項目入庫工作;
(五)擬訂項目資金預算方案,并按制度上報審批;
(六)審核、下達、調整項目預算;
(七)統籌做好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第六條 各業務管理部門,為項目庫建設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管理職責:
(一)根據部門工作職責和學校事業發展需求,提出本業務條線項目安排的重點方向和績效目標,發布項目征集指南或文件,征集具體項目;
(二)負責開展項目評審論證。成立項目評審小組,組織相關專家對各單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匯總,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擇優篩選、排序后形成子項目庫;
(三)負責定期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擇優篩選、排序后報送財務處;
(四)檢查監督預算項目實施情況,督促實施單位按時完成資金支付;
(五)負責開展已完成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六)配合財務處開展對學校總項目庫的清理和滾動管理。
第七條 各項目申報和建設單位為項目的具體實施單位,主要管理職責:
(一)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本單位建設計劃,負責本單位項目的申報工作,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完整,配合歸口管理部門進行項目論證和評審工作;
(二)負責申報項目資金預算,編制績效目標,并推動獲批項目的實施與預算執行;
(三)負責確保預算績效目標的達成,并開展項目預算績效自評工作;
(四)協同財務處及歸口管理部門,共同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及項目庫清理工作。
第八條 紀檢監察室和審計處為項目庫管理工作的監督單位,在項目庫建設、運行過程中進行監督、審計。
第三章 項目申報及入庫管理
第九條 項目申請單位向歸口管理部門提交經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項目入庫申報表》(附件1)。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業務特點,可要求申請單位提交其他評審答辯資料,并組織項目評審,經業務分管校領導審核,報財務處匯總,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的申報項目納入儲備項目庫。
第十條 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采購限額的建設類項目,申報時必須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組織項目論證,建設類項目包括硬件和軟件建設,如:科研及實訓室建設、大型基建工程、大型修繕、物業保障、各類質量工程、信息化建設等。各歸口管理部門可根據自身業務特點,有針對性地修訂《可行性研究報告(模板)》(附件2)。
第十一條 單位年度預算“一上”報送前,歸口管理部門從儲備項目庫中擇優篩選項目,向學校財務處申報項目預算。學校根據財力安排項目年度預算,經校黨委會審批后,正式納入建設項目庫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 上級財政、教育、科技等部門已批復資金預算的專項項目直接進入建設項目庫。
第十三條 因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預計的因素,申請立項并撥付預算的專項項目,根據學校“三重一大”相關規定執行,可直接進入建設項目庫。
第四章 項目庫維護管理
第十四條 財務處和項目歸口管理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項目庫管理,及時更新項目庫信息,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以提升項目申報質量,并按時上報項目執行情況。
第十五條 財務處和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應在當年預算批復后,及時對項目庫進行動態調整。歸口管理部門應對分年安排及常年安排的項目進行重新評價排序,并滾動納入下一年度的項目庫。對到期后需繼續安排預算的項目,視同新增項目,按照規定程序重新申報;對延續項目,要嚴格按照項目立項時核定的分年度預算逐年編報。在編報延續項目預算時,需保持項目名稱和使用方向的一致性。
第十六條 財務處和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要定期開展項目庫的清理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要及時調整清理出項目庫。
(一)撤銷或被有關部門勒令終(中)止的項目;
(二)因不可抗力影響無法繼續實施或被發現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項目;
(三)入庫三年仍未安排資金的項目;
(四)驗收或績效考核不合格的項目;
(五)其他需要清理出庫的情形。
第十七條 清理工作完成后,保留的續建項目和備選項目將自動滾動至下一年度的儲備項目庫中。
第十八條 項目申報單位作為項目實施的直接責任主體,需確保項目順利推進,同時,各歸口管理部門將負責監督項目的執行情況。項目的績效管理將嚴格遵循學校制定的績效管理相關辦法執行。一旦項目被納入建設項目庫,其專項資金的管理也將按照學校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辦法嚴格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財務處承擔,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